《岛上书店》读书心得
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心得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心得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岛上书店》读书心得,欢迎阅读与收藏。
《岛上书店》读书心得1“无人为孤岛,一书一世界”在学校书店的货架上,这样一句话吸引住了我的目光……便在书店买下了这部名为《岛上书店》的小说……
没有被自己的眼光辜负,一翻开书,便被此书的目录所吸引,小说以多部小说的名字作为自己每个章节的标题,也就是每个章节都会围绕着这一章节前面所引用的的一部小说的片段来展开,但文章会对所引用的小说的内容只字未提,可当我没读完一个章节时在反过来细读引文,细细琢磨便发现了其中的韵味——章节的主题与引文的主题往往相似或者完全相反……不仅仅是小说的写作方式令我大开眼界,小说的充满万丈温情的故事及其字里行间中所流淌的真挚积极的情感也让我手不释卷……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A。J。费克里的中年男性,他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着一家书店。命运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就在此时一个孤儿被送至书店中,意外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A。J。,成为了他和亲人朋友之间的纽带,为他的生活带来了转机……这则美妙、动人的故事,关于救赎与转化,读完后它在我的胸中回荡了许久许久。
“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这是我最喜爱的文中句子。是啊,茫茫红尘,芸芸众生,我们是茫茫人海中小小的一滴,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我们会驱车上路。有一天,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遇到ta。我们会被爱,因为我们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所以我们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书能使我们不再孤单。在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物质需求远远没有精神需求那么强烈的时候,我们便会疯狂的去找方法来充实自己,而最好的方法便是读书了……为了不孤单,所以我们选择了读书。或者说我们读书是因为我们需要读书。
有时书本也要到了适当的时候才会引起我们共鸣。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的人生陷入僵局,我们的内心沦为荒岛,而此时我们所渴求的,是救赎与转化……这正是这一部关于生命、救赎及第二次机会的小说的主题。有趣、温柔、感动人心,不时提醒着我们阅读与爱的理由……
这本书提醒了我们,爱与被爱的能力、付出与接受的意愿,能够拯救陷于孤独绝境的我们。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来人生便会变得美好而辽阔……
《岛上书店》读书心得2用了两天时间,把这本书读完了,感想就是真好看,读到一本好书,就想吃到美味的巧克力,舍不得一口气吃掉,要一口一口慢慢慢慢品尝,细细咀嚼每一个章节,每一句对白。意犹未尽。
最开始的时候,这本书简直无聊,感谢众多财蜜的推荐,我才没有弃读,在最开始,我脑补出来的A.J形象,就是一个生活乱糟糟的蛮不讲理的老年丧妻的男子。在他发现自己爱上了阿米莉亚的时候,我还在暗暗地想,他们之间好像差的太多,后来,他才说,自己不到40岁(记不太清了,等我印证之后再调整)我才舒了一口气,哈哈。
记得以前中国有句老话,最悲催莫过于早年丧母,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而我们的主人公A.J是在中年时候,妻子刚刚怀孕则车祸离世,曾经憧憬过的三口之家的美好生活,瞬间灰飞烟灭,只留下他,孑然一身。自己面对这样的悲痛,则开始对人生的自暴自弃,每天都在吃速食咖喱饭,喝酒,而又在某次酒后,弄丢了价值四十万美金的爱伦坡早期作品《帖木儿》。
人常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就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AJ的书店,奇迹般地迎来了销售,当然,也可能是小岛居民对于这事件的好奇心发酵的结果。
A.J性格孤僻,没有什么朋友,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性格的人,这体现在他对于自己书店陈列的书的选择上,有着自己另类的坚持,对于某些作家的轻视,对某类作品的抗拒,还有,与小岛居民之间保持的距离感。
而丢书之后,他捡到了将他与文学、与爱情、与友情、与亲情、与世界的钥匙——玛雅。
玛雅的妈妈是一名大学生,被AJ的连襟丹尼尔引诱,生下了私生女玛雅,而却无力抚养,在与丹尼尔谈判未果的情况下,自己自尽,将女儿留在了AJ的书店里。
AJ在收养了女儿之后,开始加速融入到了当地的小岛生活,他跟妻姐的关系变得更融洽,与警察兰比亚斯变成朋友,开始了与阿米莉亚的爱情生活,他更变得柔软、更富有人情味。
而妻姐也结束了与丈夫之间的婚姻生活,勇敢迈出第一步,与兰比亚斯成为了幸福的一对。
兰比亚斯,也由最开始的那个不太喜欢读书的警察,变成了书店的下一任老板。
而后,在自己得病之后,当年丢失的《帖木儿》奇迹回到了他的身边,延长了他的时间,在他失语以后,他写下了12本书单(如果没记错的话),留给女儿。
在文章的最后,又一名图书销售来到了他的书店,我想,那又是另一个暖心故事了吧?
书中有好几段文字,让我非常感动。
比如,书店的铭文——无人为孤岛一人一世界
比如“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岛上书店》读书心得3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应该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择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悲剧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可以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终于与推销者发生了爱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知道及不知道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 ……此处隐藏3979个字……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岛上书店》读书心得9全书不难读,可以比较轻松读的下去的类型。话题不标新立异,内容不故作高深,也不讲大道理。但是读完感觉确实有点平淡,读的中文译本,语言也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书中两个设计点--一是价值不菲的孤本书在书店被偷,一是书店里发现弃儿。以读者心态来看,以为要有什么文章可以做一做,但是后面一直到看完,也没有更精彩的设计。有点失落,不过倒成了此书从始至终的基调。
从书的名字就很明显看出,讲的是个书店的故事。按理说,作为小说,它的故事情节谈不上引人入胜。但是就像《查令十字街84号》一样,对于读书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一个相对封闭的安静小岛,一个有品位的书店,还有爱的故事,已经是"童话故事"了。
全书情感最饱满的描写,恐怕就是伊斯梅参加完一对新人婚礼之后,疯狂的把车停在危险的地方,不顾一切的质问自己丈夫那一幕了。这个饱受失败婚姻折磨的女人,由爱生恨,不再年轻漂亮,不再拥有爱情和幸福,也不再拥有原本美好的自己。绝望的只想要两个人一起同归于尽,最好对方消失。
她是个好人,但是她也刻薄,看着一对新人,还在心里念叨两个人衣服品味很差,嘲讽一番。但是,她也知道人家真的幸福呀。
现在自己的想法也和刚刚毕业那会不太一样了。还没开始工作的时候,心里有很多美好的"宏图",简直像斯嘉丽觉得插着羽毛就能征服全世界一样。希望去最高档的办公区,在上海最繁华舒适的地段上班。但是,还没一年,我就发觉自己其实不是真的想要那种生活。我认清了自己的小虚荣,甚至觉得上海的大,忙,快都不是那么可爱了。这种尴尬简直无处安放。直到有一天,我偶然和大学时期的一个外教聊天。他是加拿大人,那时候正好看到加拿大大火就问候了一下,他很健谈,也问了我很多近况。我说我可能会离开上海,他说上海确实很大,而他从来都不是一个city person.不知怎么,这句话给我挺多安慰。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求婚的场景也挺有意思的。紧张的AJ准备向艾米求婚了,他把戒指盒从裤兜里逃出来,朝艾米扔过去,本来指望她接住的,但是很巧,正好砸到她的脑门上。然后AJ更紧张了,胡言乱语说了很多自己脾气古怪,没钱,也只是个不景气的书店老板等胡话。最后在艾米好心引导下,终于真的开始求婚了:"我可以向你保证有书,有交流,还有我的全心全意。"最终他们结婚了。读了这段,我觉得世界上任何求婚都可以是美好的。
中国现在年轻人求婚,更倾向于呼朋唤友一起,当众求婚,可能是我们向来喜欢热闹吧。我曾经也想过要尽量的浪漫,最好到永生难忘那种程度。好像现在想要的也变了,弄一个兴师动众的求婚,简直会尴尬。属于两个人的事情,但凡有爱,怎样都好。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一个触动就是卖书和卖书真的不是一回事。书里反复说,如果一个地方没有书店,那就不能叫一个地方了。但是如果以岛上书店这种书店为标准的话,恐怕很难有地方能够够格为一个地方了。我想起来在锵锵里面,许子东老师总是吐槽说,国内应该赶紧提高一下书店经营者的素质,都是些什么人在卖书啊。确实,岛上书店,或者扩大说书里提及的其他书店吧,卖书的人基本上都是有英语文学之类的学位的人。书店老板,以及销售人员会给你推荐适合你的书,像AJ还很不客气的说"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品味不错,但实际上大多数人并没有好品味,甚至很糟糕。如果由着他们自个儿来--他们会读垃圾书,而且分不出差别。"
有人引导着读书确实影响很重大,如果中学时期被老师逼着读《白鲸》之类的书作为课外读物,估计很多人都对阅读早早失去兴趣吧。在我印象里面,家里对我阅读也都是压制的态度,从小就知道读闲书是浪费时间,不务正业。抱着一大部格林童话的幸福感永远都伴随着被老爸强制关灯反省的阴影,还有感谢初二英语书刚好够大可以挡的住不是那么单薄的《傲慢与偏见》。直到现在,舒舒服服读一本书,也有人会问你怎么整天那么闲……所以很羡慕能有这样的书店的岛上居民,比如一个警察,通过AJ的推荐也热爱上阅读,并且最终继承发展了这个老书店。那么当下,又是什么在主导着我们的阅读呢?
这本书我恰好是在kindle上面看完的,书里这个古怪的书店老板,在女儿要使用电子阅读器看书的时候,大发脾气,古怪固执的很。我想像的到,如果他知道我是用这么个玩意儿看他的故事,应该会大翻白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