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4-10-03 22:46:22
毕业的实习报告范文汇总六篇

毕业的实习报告范文汇总六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的实习报告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1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海鸥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这一个月我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一个月。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指导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触了四五起真实案件的办案经过;

亲手书写了起诉状、证据清单、申诉状、再审申请书、代理词的法律文书;帮助客户起草遗嘱;到过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旁听了两件案子的开庭审判;还参与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楼盘的商品房预售的签约工作……以前我对律师事务所的了解仅限于别人的口耳相传,对此的感性认识少之又少。然而在这一个月海鸥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经历,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严谨、充满挑战的法律实务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遇到了许多关于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由于能够接触到真正的案件办理,我也逐渐地对此类案件产生了兴趣。其中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问题我研究得比较深入,现在就这方面内容简述如下:

  一、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买受人签约购房合同之前,要买受人签一份《认购书》并交纳数额不菲的定金,如买受人不能在房地产公司限制的期限内与其签约购房合同,则房地产公司就没收其定金。而要认定房地产公司能否有权没收定金,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就要认定《认购书》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不同于买卖合同。这种观点认为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它是一种债权的担保形式。定金由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债)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即担保之债与被担保之债形成主从关系。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担保之债是对主债效力的补充和加强,受主债效力的制约。主债无效,担保之债亦不存在;担保之债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而现在通行的《认购书》无非是限制购房者(债务人)必须缴纳首付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丧失定金,其确保售房者(债权人)利益。可见,其定金所担保的主债务(购房行为)还没有发生。因为至此,双方尚未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为规定其内容的从合同(定金合同,即《认购书》)亦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相当于买卖合同。其理由是: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二、文件体现了合同主体、标的、价款等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三、文件内容虽然简单,但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习惯以及开发商的宣传、展示内容等,文件所确定的房屋买卖完全可以实现;四、文件中通常会对定金问题作出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即能证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五、开发商和购房人签署《认购书》之类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现,符合合同订立过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六、虽然《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中都会约定某一具体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但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没有强制使用文本,因此,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完全是对《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的细化、补充或变更。既然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之类的书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定金责任)。

我觉得以上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签订《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认购书》可以看作是一份独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签订对购房人来讲只是为了获得特定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优先购买权,对开发商来讲只是为了加强对购房人的约束以增加交易机会。《认购书》的签订是为了保证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够顺利签署,但当它的条款约定相对较为详细,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时亦可视为它为买卖合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不仅要看其具体内容,而且也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就是《内部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这里先说明一下几个名词的含义。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预售人在楼盘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开始进行认购,并与客户签订《认购书》,这种做法被称为内部认购。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认购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合同。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的条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形式条件与其他实质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预售商品房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前所订立的《认购书》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此处隐藏8004个字……的特点,应以引入年数总和法为最佳。年数总和法的使用原则是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被摊销较多,而在后期被摊销较少,亦可称为递减折旧。该种方法在“圣兰堡”的使用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在不考虑资本利息或成本的情况下,由于其他产品的替代作用,固定资产所生产产品的社会需求量每年递减;第二,操作效率的降低会导致其他业务费用的增加;第三,资产的价值早期降低很多,后期降低较少;第四,即使早期和后期耗用的服务价值相同,其折现价值也不同,因而早期服务价值成本要比后期大;第五,固定资产预期实现收入中,以后年度收入具有不确定性。

此外,年数总和法在“圣兰堡”中的引入可以使该企业的成本费用更为合理配比、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结果更为客观、及时更新企业固定资产、加快社会科技进步以及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等优点。

结论

通过对“天津圣兰堡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法的研究,可以发现企业采用现行的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诸多问题,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甚至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做出。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客观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若干对策,以达到提高“天津圣兰堡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会计信息准确性、从而促进企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5

这次实习中我的职位是出纳,内容主要包括会计业务,从原始凭证到会计报表的流程,以及公司的资产运营等等。

一、实习概况

在为期一个多月的实习中,我对出纳工作实务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之前,我以为出纳只是跑一下银行,算一下现金,认为只不过是些简单而琐碎的工作。在实习过程中的探索和工作后,我终于知道出纳工作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简单。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的方面来讲,其职能可概括为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1、收付职能。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取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2、反映职能。出纳的第二个主要职能就是反映职能。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

3、监督职能。出纳不仅要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还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4、管理职能。出纳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职能。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研究,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参与企业的方案评估、投资效益预测分析等也是出纳的职责所在。

虽然出纳的职能对企业十分重要,但我的工作流程也不算复杂。我的工作主要有:

1.办理银行存款转账和现金的保管。

2.负责支票、发票、收据的管理。

3.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并及时与银行对账。

出纳工作细则包括:工作事项及审核等程序,失误防范及纠正程序和现金收付: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

2.现金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日记账及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4.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手续,特殊情况需审批。

5.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日记账处理分为:

1.登记日记账时要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由于本学期在学校上过会计电算化模拟实习这门课,上课时做过会计凭证的手工模拟,我凭着记忆加上学校里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努力做到对会计凭证熟练掌握。会计分录是会计工作中关键的一环,因此对会计分录更应加以重视,于是我加班补课,把公司日常较多使用的会计业务认真读透。毕竟会计分录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可一些银行账单、汇票、发票联等就要靠实习时才能真正接触,因此对相关票据反而有了更深刻的印象。但并不是认识就可以了,还要把所有的单据按月按日分门别类,并把每笔业务的单据整理好装订好,才能为编制会计凭证做好准备。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6

如果说社会对我而言是一片还未探索过的土地,那么实习就是我迈进社会深处的探索旅途!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我的不断的探索为止、寻求知识,在这充满知识和新奇的社会中,我收获了满满的“财富”。而如今,当我回首来时的道路的时候,却的发现在不知不觉间,原本漫长的三个月时间已经悄悄的结束,而我也将暂时重回校园的环境。

在此,让我好好回顾这段旅途的收获,看看自己在三个月的时间里,都经历了那些成长进步,又学到了怎样的收获。以下是我的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标

此次实习,主要目标是为了让我们这些应届生进入社会,体会社会的辛苦和磨难,并从中适应社会的环境和工作。

而对我而言,这算是一次不错的探索。我希望能从实习的经历中认识外面的世界,并找到自己明确的未来道路,找到自己理想的方向。

而在实习期间,我通过自己对社会和工作的认识,也收获了一个新目标——锻炼自己!我从实习中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期望能更好的锻炼自己,让自己能成为一名出色社会人才。让自己有能力去追求更好更高的目标!

二、工作情况

在实习工作中,我经过一番斟酌和努力,有幸得到了xx公司通知,并与x月x日正式成为了一名xx实习生。

在xx岗位的工作期间,我有严格的自我管理能力,并在领导的培训和指点下,学习了xx公司的纪律,以及xx岗位必备的工作技术。通过学习,我从工作的实际体会中感受到自己与社会的差距远比自己想象中的更远!为此,我选择了继续学习,努力!

在工作上,我经常观察其他同事的工作方法,向他们请教,并通过书籍和网络来扩展自己的专业文化,结合自身所学,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和完善自己。

在这段工作中,我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代的每一项任务,并学会了的xx岗位的工作基础,能独立主的完成自身的任务,并为自己找到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的体会和感受

在实习中,我所经历的不仅仅是工作,还有对社会的生活和人际交往。通过在社会的生活体会,我大大的提升了自我的独立自主能力,并能较好的管理好自己的起居,按时上班,有序的完成每一天的目标和事情。

通过这段时间的体会,我学习到了很多校园中没有的事物。这让我认识了社会的环境,更期待未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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