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报告

时间:2023-03-19 12:29:24
毕业实习报告【荐】

毕业实习报告【荐】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实习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毕业实习报告1

实习地点:XXXXXXXX

实习时间:20xx年2月20日~3月18日

1背景和意义

博客最初的名称是Weblog,由web和log两个单词组成,按字面意思就为网络日记,后来喜欢新名词的人把这个词的发音故意改了一下,读成we blog,由此,blog这个词被创造出来。中文意思即网志或网络日志,不过,有人往往也将Blog本身和blogger(即博客作者)均音译为“博客”。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博客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网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另外博客也是一种高效的交流工具,利用博客可以通过发布日志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想法,方便快捷。同时个人博客的发展,也已经成为广告商业务拓展的重要领域。

2任务概述

2.1系统目标

博客通常称为网络日志,作为目前网络流行的交流方式,主要提供给用户一个沟通的平台.用户可以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图片,留言等来与他人进行沟通

2.2开发环境

本个人博客系统采用以C#为核心语言的ASP.NET作为开发工具,通过SQL Server 20xx建立数据连接关系。

2.3运行环境

windows(20xx、XP、vista、7)或Linux

Internet Explore 6.0及以上或主流浏览器(firefox,chrome,opera等)

3功能需求

该博客系统的功能需求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游客浏览及评论,第二部分就是管理员管理。

3.1游客部分:

游客可以在首页以及文章页面进行评论,在首页中设置了游客评论,以及博主回复,从而方便游客的访问,同时对本系统也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

3.2管理员部分

在管理员界面,主要实现管理员撰写博文以及对所发布的博文的管理,和对游客评论的管理等,从而使系统做到更好的管理与维护。

3.2.1博客信息管理:

主要是管理博客的信息,包括博客名称、简介、关键字等

3.2.2头像管理:

通过图片博主可以修改自己的头像,为博客添加更多的活力,从而实现和游客更好的沟通和交流。

3.2.3博文管理:

博主会在自己的博客中表现自己内心的感受以及其它心灵感慨,游客可以通过对博文进行浏览和评论操作。博主可以通过对博文进行对发表、查看、修改以及删除等操作,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更好的管理与维护。

3.2.4评论管理:

对进入本系统的游客所发表的评论进行查看管理,而对于已经过期或不良评论进行删除操作,使博客可以做到及时的更新,以利于网站的维护。

3.3其他需求

易于操作:系统界面美观简洁,便于用户操作

运行稳定:系统不会因为登陆人数增多而造成操作的不稳定

4系统功能描述

4.1前台功能描述

4.1.1日志功能模块

日志版块可以说是本系统里最复杂的一个前台功能块,文章的首页程序要求把最近的日志的时间计算出来,然后把此时间段的日志列出。

在每一个博文页面还列出了日志的评论、全部浏览的入口和访问量,在日志版块的功能中,还有日志详细内容页、日志发表评论和日志列表页。

该模块包括日志首页、日志内容显示页、日志评论显示页等页面。

4.1.2链接功能模块

链接功能模块比较简单,只有一个列表程序页,它提供了日志空间所有者感兴趣的网站的链接,与访问者共享,因此只需要一个页面把所有的链接列出来就可以了。

4.1.3公共程序块

公共程序块的内容包括:日志空间的标识logo和一级菜单,这在前面的程序页面规划中已经提到过了;还有就是日志空间页面左边的搜索、热点评论、日志统计和最新链接,这4部分将分别放在不同的程序文件中。

4.2后台功能描述

系统的后台是对前台显示信息的管理。个人博客系统源于个人使用的需求,因此本系统是以单用户为研究对象,如有需要以后可扩展为多用户系统。单用户的日志系统,其重点在于完成信息的管理、分类和思想的交流,不需要复杂的权限验证,所以后台功能包括发表信息和系统设置两大部分。发表信息部分包括发表日志、链接、图片及相关的管理,系统设置包括管理文章分类、管理评论、管理账号、退出登录。

4.2.1文章管理

文章管理主要包括文章的添加、查看、修改、删除等功能。文章的添加功能:博主登录后可以发表日志,供游客浏览。日志的编辑功能:博主可以对已经发表的日志进行修改,比如对所属类别的、日志内容等修改。删除则是删除文章的内容及清空其所有属性的配置。

4.2.2分类管理

管理分类的界面与日志列表相似,也包括添加、查看、修改、删除等功能,只是分类信息是存在分类表中的,信息保存的地方和字段不同,程序原理相同。

4.2.3管理评论

评论是用户在前台浏览日志等信息时发表的,在后台可以查看其内容,也可以选择删除某些评论。评论列表与前面的列表界面相似,不同在于评论只能查看和删除,删除评论时,支持批量删除。

4.2.4相册管理:

博主和游客都可以浏览相册信息,博主不仅可以浏览,还可以添加、编辑和删除相册。博主和游客可以浏览的相册信息包括:相册的名称,相册的描述,相册的创建时间。博主可以查看和修改的相册信息包括:相册的名称,相册的描述,博主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册的删除和修改添加

4.2.5友情链接。

日志、链接和图片都是需要发布的信息,友情链接的发布比较简单,只需添加链接名称、web地址和描述即可。链接名称为首页友情链接处显示的内容,web地址为链接所转向的地址,描述则为当鼠标指向链接名称是的提示内容。

4.2.6个人资料管理:

博主和游客都可以浏览个人资料信息,博主不仅可以浏览,还可以编辑个人资料。博主和游客可以浏览的个人资料信息包括:博主的昵称,博主的性别,博主的生日,博主的地址和博主的头像。博主可以查看和修改的个人资料信息包括:博主的昵称,博主的性别,博主的生日,博主的地址,博主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个人资料。

4.2.7管理账号

本系统为单用户系统,只有唯一一个管理员,实际上不需要账号列表,在此做个示意,多用户的系统就需要进行管理员权限分级,高级账号可以管理普通账号列表。用户可以查看账号详细信息,包括发表日 ……此处隐藏38490个字……政府不履行交付合同约定的假日海滩给原告南庄公司开发经营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而且被告市政府于1997年11月20日作出《关于加强成片开发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后,实际上单方解除了《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因此,原告诉请确认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驳回。

第五,由于涉诉的行政合同系第三人受被告的授权委托所实施的行为,委托人市政府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后果。被告提出的先由第三人海滩公司承担责任,由其承担补充责任的主张,没有法律根据。

4.判决方式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维持、撤销、确认等判决方式,显然不能满足行政合同案件审理的需要。能否判决解除合同?在确认被告单方解除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能否判决当事人违约责任?这是审理行政合同案件面临的一个难题。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民事诉讼法本身也没有具体规定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方式,合同无效、合同解除等判决结果往往在民事实体法律规范中规定。因此,解除行政合同案件判决方式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没有规定。

我认为,行政合同案件作为新类型案件,在缺乏明确、直接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突破行政诉讼法的现行规定,适用最合适的判决方式以解决行政争议,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意图。因此,行政合同案件可参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实体判决,包括直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判决解除合同。当然,就本案而言,涉诉合同事实上已由被告市政府解除,而且原告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因此,判决书的主文中可不必有判决解除合同的内容,仅在判决理由部分阐述合同已实际解除事实和认定解除是否适当、合法的理由即可。

5.关于违约责任和违法责任的认定

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市政府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从合同法的角度看,被告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导致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返还1000万元综合开发费用)和赔偿损失(1000万元的利息损失)。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支持。如果将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市政府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认定为行政赔偿责任,就发生相反的处理结果。因为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系被告市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所致,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诉请被告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前提,是被告的行政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已经单方解除了合同,对被告单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原告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亦认为,在假日海滩的规划已经依法作出调整的情况下,被告单方解除合同是必要的、合法的。因此,原告诉请确认被告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没有事实根据,其行政赔偿请求自然应予驳回。

6.行政合同诉讼性质的反思

如果认为行政合同纠纷应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似乎不合当前的潮流。行政合同作为行政行为的特殊方式,符合现代行政理念。行政合同的本质在于其行政性,行政合同纠纷属于行政争议。但是,行政合同的平等性决定了行政合同的诉讼性质为民事诉讼。

第一,行政机关选择以合同的方式来实行其行政目的,并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了协议,这本身就说明:“高高在上”的行政机关,愿意就某一具体的行政事务以平等(或者拟制的平等)的身份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签订合同。这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正因为具备了合同的这种内在的自愿、平等本质,才使之成为“合同”。

第二,行政合同作为“合同”,其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或者视为平等的。这与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上的不对等性并不矛盾。因为,如果从合同所约定的事项(主要是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上看,行政机关显然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但如果从合同的本性看,该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虽有所“不公”,权利义务确实不对等,但达成协议实乃“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属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当事人之所以愿意达成协议,实际上亦各有所图。行政机关认为该合同有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能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责;而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平衡自己在行政上的权利义务和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得失、利弊后,认为该合同有利可图。因此,就当事人各方而言,行政合同在实体上于己是有利的。

第四,就行政机关而言,为了确保行政目的充分、有效地实现,确保行政职责的切实履行,在行政合同中除了约定其不履行行政义务所需要承担的法定的行政权利义务,还可以约定补充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特别是违约责任。就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其不履行行政合同,往往不仅仅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般的行政行为所不能作到的,也是行政诉讼无法审查的范围。

第五,行政合同的民事诉讼性质,还利于行政机关主动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追究相对人的违约责任。而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作为诉讼的被告,被动参加诉讼,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机关主张权利,行使权力。诚然,从理论上讲,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具有必要的撤销权、合同变更权甚至行政处罚权;但在特定的行政合同中,行使上述权力往往与合同约定不符。比如在违约责任的程度方式上没有上述行政权方面的约定,或者约定限制上述行政权的行使等。退一步讲,即使行政机关有这方面的特权(行政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职权),也未必能够达到主动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相对人相应违约责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不足之处

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因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多为二审上诉案件,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二是没能带动同一庭内另一办公室的同学积极参与各种具体工作,致使工作任务分配不够均匀,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三是没能与高院其他庭室的实习同学进行广泛交流,实习内容相对单一,不能对法院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有全面的了解;四是没能与不同法院、检察院的实习同学交流实习经验,对全省司法系统的整体情况了解不多;五是在某些社交场合显得比较单纯,学生气较浓,没能很好地配合法官的活动;六是白天身体活动较频繁,晚上在教室学习感到比较累,考研复习效率不够高。

五、实习建议

结合本次实习的分配安排、具体进行和考核评比情况,我对学院以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几点建议,以利于每一个同学在实习中真正增长实践知识,达到最佳的实习效果,从而提高法学院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具体建议是:第一,用计算机随机分配学生的实习单位,以使每一名同学能够在公平的基础上参加实习;第二,开通法学院热线电话、网上实习信箱,让每位同学能够及时与学院保持联系,以解决实习中遇到的紧急情况;第三,召开实习中期总结大会,使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四,建立健全高效度的实习奖惩机制,细化实习成绩评价标准,并严格依据标准对每一名同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降低人为主观因素的参与程度。

《毕业实习报告【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