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提供车辆号为:
(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
(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提供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保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2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厅[xx]6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电[xx×]xx号文件《xx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并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按照规定取得“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险、乘坐人员险,由于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接送的是小学生、儿童这个特殊保护群体,其乘坐险每人保费不得低于10万元。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何一记分周期内累扣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驾驶人员还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安全门、灭火器等。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作为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随车护送人员要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和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2、要对接送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严禁校车超速、超载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7、校车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 ……此处隐藏13205个字……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幼儿园、驾驶员各持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字:(盖章)
校车驾驶员签字: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5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校车服务达成一致。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指派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运行工作相关记录,确保档案有据可查。
3、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乘车学生校园内上下校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内候车安全;做好乘车学生乘车纪律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车内乘车安全。
4、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臵和应急救援知识,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5、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自救自护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应急疏散演练。
6、与乙方共同研究制定学校恶劣天气校车运行预案,确保乙方熟知预案内容,以便能顺利根据预案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严谨、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7、做好校车校内看护工作。
8、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臵和处理工作。
9、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10、为乙方车辆提供水源,方便乙方驾驶员清刷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
11、负责保障乙方驾驶员考勤刷卡机正常供电及发车前和收车后驾驶员可以正常刷卡考勤,负责考勤刷卡机的日常管护,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12、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影响校车正常运行情形时,应根据乙方作出的是否停运、是否改变线路等运行方案,及时通知随车照管老师、乘车学生家长,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3、校车运行线路因临时修路等原因需要对校车线路进行调整时,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确定临时运行线路,并报告主管部门。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校车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运行工作相关记录,确保档案有据可查。
3、指派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为甲方提供接送服务;做好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车驾驶人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校车驾驶要求,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4、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保养,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与甲方共同研究制定学校恶劣天气校车运行预案,确保甲方熟知预案内容,以便能顺利根据预案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严谨、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6、严格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行驶,保障校车运行安全。严格按照由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和甲方、乙方共同审核确定的线路和校车停靠站点行驶、停靠,不得随意更改站点和变更线路。
7、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等原因不能继续运送学生时,应及时对乘车学生进行转运安排。
8、定期检查校车运行线路隐患,并将隐患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至市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臵和处理工作。
10、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11、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影响校车正常运行情形时,应立即作出是否停运、是否改变线路等临时运行方案,并及时通知甲方,同时通知校车驾驶员。
三、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报市农村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四、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1日